2019年北海中考录取照顾加分说明
2019年北海中考录取照顾加分说明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中考总成绩加30分后一并转换为总成绩等级照顾:
 
  (1)烈士子女。
 
  (2)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地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西藏自治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3)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中考总成绩加20分后一并转换为总成绩等级照顾:
 
  (1)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确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
 
  (4)公安英模(指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5)户籍在广西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
 
  3.其他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文职人员子女给予中考总成绩加15分后一并转换为总成绩等级照顾。
 
  4.具有北海市涠洲镇常住户口,在涠洲镇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且有完整学籍的考生给予中考总成绩加10分后一并转换为总成绩等级照顾。
 
  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中考总成绩加5分后一并转换为总成绩等级照顾:
 
  (1)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以及台湾省籍考生。
 
  (3)军队其他在职在编人员子女。
 
  6.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照顾条件的,分值不累加,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7.各初中学校必须在校内公示所有获得加分的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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