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滁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及录取方案
2019滁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及录取方案
中考信息网从滁州市教育体育局获悉,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2019年滁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办法如下:
 
一、“指标到校生”的分配办法
示范高中拿出市区计划的80%分解到各初中学校,按比例切块分配。指标到校生分数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各初中学校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单独下文予以公布。
 
(一)“指标到校生”分配切块
规范办学指标。市区各初中学校应严格执行《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的各项要求,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视情节扣减相应切块分配指标计划。
学生数量指标。依据市区各初中学校2019年参加中考的应届生毕业生数测算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占切块分配指标计划的50%。
教学质量水平指标。依据上年度学校教学质量水平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占切块分配指标计划的50%。
 
(二)“指标到校生”的测算基数
各初中学校报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应届毕业生数。
初中阶段在外地上学的市区户籍学生回户籍所在地,直接报名参加初中升学考试,是应届初中毕业生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提供学籍等证明材料),同等享受示范高中分配指标政策,分配计划单列。
 
(三)“指标到校生”计算办法
规范办学指标计算方法:各初中学校若有违反《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的,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查实认定,按照该校分配指标总数不超过5%的比例扣减。扣减的分配指标供其他学校调剂使用。
学生数量指标计算公式:各校数量指标数=各校2019年度参加中考的应届毕业生数÷市区2019年度参加中考的应届毕业生总数×示范高中学生数量指标总数。
教学质量水平指标计算公式:各校质量指标数=(2018年度统招分数线上录取到该示范高中的应届毕业生人数÷各校2018年度参加中考应届毕业生数×各校2019年度参加中考的应届毕业生数)÷按相应比例计算的该示范高中的录取人数总和×示范高中教学质量水平指标总数。
 
(四)录取顺序
市区示范高中录取顺序为首先进行“指标到校生”录取,其次为统招指标录取,未完成的“指标到校生”转化成统招指标进行录取。
 
二、“指标到校生”录取原则
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名额须是各校报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应届毕业生且第一志愿填报方可使用,(严禁空挂学籍套取薄弱学校指标,具体名额使用细则与分解到校的指标一并下文另行公布),必须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方可进行录取。
 
三、录取批次
今年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实行“知分填报志愿”的方式。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分数及考生成绩分档表公布后进行。报考示范高中的历届生提高20分建档(滁州中学、滁州二中、滁州实验中学)。
 
2019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平行志愿,共设三个批次。
提前批次:滁州中学面向全市招收的部分学生。
第一批次:滁州中学、滁州二中、滁州实验中学。
第二批次:滁州四中、滁州十中、各民办高中。
本实施办法由市中考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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