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黄冈中考考试时间为6月20日-22日
2019黄冈中考考试时间为6月20日-22日
 
  2018中考网从黄冈市教育局获悉,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得知,黄冈市2019年中考时间安排在6月20日-22日,具体科目科目分值及时间安排如下: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单位,市直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切实做好我市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我市中考考试科目及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25分)、物理60分、化学40分、生物30分、道德与法治40分、历史40分、地理30分、体育3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20分。总分650分。
 
  1、2019年毕业生(现九年级学生)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物理、化学合卷)、政史(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体育、理化生实验操作。
 
  2、2020年毕业生(现八年级学生)考试科目:地理、生物(合卷),考试成绩计入2020年中考总成绩。
 
  (二)考试方式
 
  文化课实行闭卷考试,由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局(以下简称“市招考局”)组织实施;体育和理化生实验操作实行现场测试,分别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和市装备办组织实施、汇总成绩,体育考试成绩于5月16日前交市招考局,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于5月30日前交市招考局。
 
  (三)考试时间
 
  1、文化课考试时间:6月20日-22日
 
 
  2、体育考试时间:4月12日至4月30日。
 
  3、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时间:5月7日至21日。
 
  二、考试组织
 
  (一)考试报名
 
  1、报名对象:
 
  (1)在我市学校就读、具有国编初中学籍的2019年初中毕业生(现九年级学生)。
 
  (2)在我市学校就读、具有国编初中学籍的2020年初中毕业生(现八年级学生)。
 
  (3)因休学、转学等原因未参加过我市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的2019年毕业生(现九年级学生),可以申请地理、生物补考,参加2019年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考试成绩计入2019年考生中考总分。凡已参加过我市地理、生物考试的八年级学生和九年级学生均不得再次参加地理、生物考试,地理、生物成绩以原考试成绩为准。
 
  2、报名时间:3月20日至4月10日。
 
  3、报名办法:在我市学校就读、具有国编学籍的八年级和九年级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户籍在我市、学籍在外地、要求回我市参加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将国编电子学籍转入我市学校,经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后方可报名。
 
  4、报名方式: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统一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gzjd.hubzs.com.cn(黄冈招考网http://www.hgzk.com提供链接)。网上报名由县市区教育招考机构统一组织,各初中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5、资格审核:考生信息经学校初审、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复审后才能进行报名。各相关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认真核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国编初中学籍号等关键信息,确保报名信息与学籍信息完全一致。关键信息没有通过省级比对的,将无法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报名工作结束后,原则上不得修改考生学籍信息,特殊情况确需更改,须同时报送县市区招考机构。
 
  (二)考点管理
 
  1、考点设置:中考考点实行申报制度,由县市区负责审批设置,报市招考局备案。考点原则上设置在城区学校或就近的高中(中职)学校,城区每个考点考生必须来源于三所及以上初中学校,农村每个考点考生必须来源于两所及以上初中学校。有条件的地方应启用标准化考点作为中考考点。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也必须在中考考点进行。
 
  2、考场编排:考点内考生实行混合无序编排座位,每个考场按照30个座位设置。
 
  3、考号编排:严格按照《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信息标准》统一编排考生报名号和准考证号,准考证号由各县市区教育招考机构使用考试管理系统自动随机生成,不得人为编排。九年级学生参加地理、生物补考,原则上编排在相应考点的尾数考场。
 
  (三)考务管理
 
  1、考务组织:各县市区负责考试组织及相关工作,按照要求提前制定组考方案,报市招考局备案。
 
  2、监考巡视:考点巡视员和监考员由县市区选聘,实行校际之间、乡镇之间交叉监考,同一考室监考人员不能来自同一所学校,监考人员每科考前通过抽签确定考室,提倡选聘高中教师参与考务工作。考试期间,市教育局向各地派出巡视组检查、督促组考工作。
 
  3、试卷预订:严格试卷管理,每个考点试卷数量按照考生实际人数征订。试卷袋类型分为标准袋、非标准袋、备用袋。标准袋每袋30份试卷;非标准袋供各考点尾数考场使用,以各考点尾数考场考生实际人数来确定试卷份数;备用袋每袋30份试卷, 300人以下的考点征订1袋、300人—900人的考点征订2袋、900人以上的考点征订3袋。5月15日前各县市区向市招考局上报试卷及英语听力磁带(光盘)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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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考试命题
 
  (一)命题原则
 
  紧密结合课程改革的实际,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促进课程改革,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学习;有利于高一级学校选拔人才,实现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
 
  (二)命题内容
 
  紧扣课标,重视基础,强调能力,面向全体,注重选拔;体现课改理念,注重对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和基本能力的考查;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考查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所应达到的水平。
 
  (三)命题要求
 
  不设置偏题、怪题,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比例适当,确保试题的科学性和公平性。试卷题量和难度适中,有较好的区分度。建立命题、审题制度,严格实行命题与审题分开。
 
  (四)命题说明
 
  《黄冈市2019年中考各学科(文化课)考试说明》、《黄冈市2019年八年级(2020年毕业生)地理、生物考试说明》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制订,在黄冈市教育局网站(网址:)发布。
 
  四、综合素质评价
 
  进一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按照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运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平台,采用学生自评、互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参与的方式,每个方面按A、B、C、D四个等级,对学生进行全面纪实性评价,整体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组织实施,于5月30日之前完成。
 
  2019年,全市初中毕业生继续进行音乐、美术素质测试,具体要求按黄教函〔2015〕5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考试评卷及成绩公布
 
  全市实行统一网上评卷,继续采取“集中扫描、分点评阅”的方式进行。由市招考局具体组织,市、县教研部门和相关学校支持配合。
 
  考试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考生可利用本人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zjd.hubzs.com.cn)查询成绩,也可在黄冈市教育局网站(网址:)查询成绩。
 
  六、招生计划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统一由市教育局下达。省级示范高中根据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办学水平综合评估结果、综合素质评价信度水平,原则上将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 分配方案于5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并报市招考局备案。
 
  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中职学校专业设置、学校代码、学校地址、收费标准、招生联系电话等统一向社会公布。
 
  七、招生对象及范围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2019年中考并有国编初中学籍号的初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对象为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2019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黄冈中学海军航空实验班计划面向全省招生,其他计划面向全市招生;黄州中学面向黄冈市区招生;市直其他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招生计划未分解到县市的学校在每一个县市(含黄州区农村初中)的招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学校全部招生计划的20%;其他各普通高中面向所在县市区招生。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按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有关文件及市教育局划定的各特色学校特长生招生范围执行。
 
  中等职业学校、“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面向全市招生,有市外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省招办有关文件执行。
 
  八、划线
 
  录取资格线由市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地生源情况、学校录取批次统一划定,各县市区和学校不得再另行划线。省级示范高中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不得低于本校全部招生计划确定的分数线下20分,若分配生计划未完成,将余下分配生计划转入统招生计划。
 
  九、志愿填报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按五个录取批次填报志愿。提前批:体育艺术特长生(考生可根据自己专业测试合格项目及特色学校招生项目、招生范围填报);第一批:黄冈中学;第二批:县市区一中、经批准可在第二批招生的黄冈市区普通高中;第三批(一):一般普通高中;第三批(二):中等职业学校、“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推行平行志愿,提前批、第二批分别设平行志愿一、平行志愿二、平行志愿三,考生可填报1—3所相应学校;第三批(一)、第三批(二)分别设平行志愿一、平行志愿二、平行志愿三、平行志愿四,考生可填报1-4所相应学校。
 
  考生填报志愿统一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gzjd.hubzs.com.cn) 上进行,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11日上午9时—16日下午5时,各初中学校要集中组织学生按时在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志愿是考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不能参与普通高中网上录取。
 
  各县市区招考机构和学校要认真组织志愿填报工作,加大对初三年级班主任的培训力度,加强对平行志愿填报方法的指导,积极组织考生参加网上填报志愿演练,认真开展志愿填报咨询,引导考生及家长严肃认真填报,教育考生妥善保管账号和密码,确保考生志愿真实、准确、有效。要充分保障考生的选择权,由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代替考生填报或更改志愿。鼓励考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现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促进普职招生大体相当,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因考生及监护人原因,造成志愿错填或漏填,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十、招生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统一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分批次进行,各批次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在相应批次最低录取资格线之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一批次有多个志愿的,按照平行志愿规则录取。录取排序时,若考生总分相同,则按优录条件进行录取;若仍然相同,则依次按语数英三科分数之和、理化分数、政史分数、地生分数高者优先录取;经过上述排序还有相同者,在征求招生学校意见的基础上,调整计划录取。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方面有两个及以上D等的学生,不能录取普通高中。
 
  户籍在我市、在省内其他市(州)参加中考、回黄冈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须由中考所在市(州)考试机构出具中考成绩及成绩达到的批次证明,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对等预录取手续,报省教育厅审批。户籍在我市、在外省参加中考、回黄冈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应在外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初中学籍证明,在外省市(州)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中考成绩及成绩达到的批次证明,经市招考局审核同意后,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对等预录取手续,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同时考生还需办理学籍转移手续,由考生户籍地录取学校11月30日前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毕业后跨省就读手续,经录取学校和毕业初中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学籍对接手续。未达到中考地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学籍信息有误或已被当地学校录取的回乡就读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市直普通高中、县市区一中由市招考局负责录取审批,参加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能力抽测被提前预录的考生,与其他考生同时办理录取手续;其他普通高中由市招考局统一网上投档,委托各县市区招考机构审核预录,由县市区招考机构集中到市招考局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中等职业学校(含高职中专部)招生,县市区所属学校由县市区招考机构预录后集中到市招考局办理录取手续,市直学校直接到市招考局办理录取手续。已经参加中考并填报中职学校志愿的学生可直接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取;未参加中考愿意就读中职学校的初、高中应、往届毕业生,需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办理补报名等手续后,再办理录取手续。“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招生在省招办指定时间和地点集中办理录取手续。
 
  录取通知书由市招考局统一印制,招生学校按照市招考局审批后的录取名单发放,严禁向未经过市招考局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未经市招考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不能注册高中阶段学籍。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名册将作为普通高考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贫困学生享受国家资助政策的依据之一。
 
  十一、加分与优录
 
  (一)加分录取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中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参加录取。
 
  ⑴烈士子女(含公安烈士);
 
  ⑵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子女。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中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参加录取。
 
  ⑴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
 
  ⑵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
 
  ⑶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
 
  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取其中最高的一项,不累计加分。
 
  (二)优先录取
 
  少数民族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申报审核程序
 
  1、考生申报。考生根据本文件规定填写《黄冈市2019年中考加分优录投档项目审批表》,并按表格下的说明准备相关证件材料,连同考生本人和家长签订的《考生诚信申报承诺书》于4月25日前一并提交给所在学校。
 
  2、学校初审。学校收齐考生相关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由经办人签字,学校盖章确认,公示无异议后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县市区招考机构。
 
  3、县市区招考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考生提供的优录材料是否属实不再由考生个人到相关部门盖章证明,由县市区招考机构汇总材料后提交相关部门核查盖章。
 
  ⑴烈士子女(含公安烈士)须经县市区民政部门核查盖章;
 
  ⑵符合加分条件的军人子女由黄冈军分区核查盖章;
 
  ⑶归侨、华侨子女和归侨子女须经县市区和市外事侨务部门核查盖章;
 
  ⑷台湾籍考生须经黄冈市台办核查盖章;
 
  ⑸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须经县市区公安部门核查盖章;
 
  ⑹少数民族考生须经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民族宗教管理部门核查盖章。
 
  相关部门核查盖章后,县市区招考机构依据核查结果和学校提交的优录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在《黄冈市2019年中考加分优录投档项目审批表》上盖章,一份留存,另一份连同考生证件原件一起退还给学校,然后将相关报告及数据上报给市招考局。
 
  各地要严格加分、优录考生资格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审核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经审核可加分投档的考生名单及加分项目要层层公示,公示期间发现与事实不符的,经核实后取消加分投档资格,公示期满后发现弄虚作假的,降低批次录取。
 
  加分、优录政策是市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严禁各县市区自行增加或调整加分、优录项目和分值。各县市区招考机构于5月20日前将加分、优录信息上报市招考局,逾期不予办理。
 
  十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统筹领导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成立市统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工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招考局,招考局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履行考试招生工作主体责任,成立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本地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统筹。各招考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做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具体实施工作。各初中学校要组织好学生报名、考试、志愿填报等工作。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和录取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校要积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阳光工程,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相关政策的宣传,使考生和家长能够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有关信息。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培训指导,及时公示招生录取相关信息,包括优录信息、特殊类型录取信息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严格考试管理。中考是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两考合一”的考试,全市所有2019年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中考。各地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阻挠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参加考试,不得动员和组织学生提前结束学业离校,不得向未参加考试的学生发放初中毕业证书。同时,各地必须组织所有八年级学生(已参加过地理生物考试的除外)参加今年的地理、生物考试,除由于转学、休学等特殊原因八年级未参加地理生物考试外,毕业当年不允许参加地理生物考试。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做好报名、考试相关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要认真审查考生报名资格,严禁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参加中考和地理、生物考试;要认真核查考生报名信息,严防信息错漏;要开展考务管理排查,排除各种风险隐患,严肃考风考纪,严防违纪舞弊事件发生,确保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安全有序;要规范组织体育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严格执行《黄冈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和《黄冈市2019年初中毕业生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加强社会监督,确保考试公平;要严格按照《湖北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鄂教基〔2007〕7号)要求,精心组织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公示制度和诚信制度,确保结果客观公正。要严格按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局《关于调整我省部分教育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3〕215号)规定的标准收费。由于八、九两个年级学生考试,各县市区应增加考试经费预算,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四)规范招生行为。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政策和规定。各普通高中严禁擅自调整招生计划,严禁买卖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录取最低录取资格线下考生,严禁附加违背招生政策的录取条件,严禁未经省、市批准擅自跨区域招生,严禁接收未经市招考局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考生来校就读。各中职学校严禁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跨省、跨市招生,严禁擅自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严禁招收一年制中职学生在我市参加技能高考,严禁违规举办普通高中班,严禁恶性抢拉生源,严禁买卖生源、有偿招生,坚决杜绝虚假招生宣传。严禁初中学校和教师对初中毕业生封锁中职学校招生信息、干预学生填报志愿、向招生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考生考试成绩和网上志愿录取,已经录取的考生,不得无理由退档,不得参加其他批次录取。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初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五)严明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擅自超计划、擅自扩大招生范围、擅自接收最低录取资格线下考生、买卖招生计划和不经过统一招生平台擅自组织招生的,将一律不予办理录取及学籍注册手续,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相关招生学校负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对在综合素质评价、优录加分、考试招生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重违规招生和其他失实、失信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交由纪检监察部门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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