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酒泉中考中招录取方案
2017年酒泉中考中招录取方案
关于普通高中招生相关工作
 
1.继续全面实行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C等及以上标准,否则不予录取。
 
2.按照省上规定,今年起省、市级示范高中招生名额仍按不低于5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继续实行优质高中向少数民族和偏远农村初中学校定向招生的政策。
 
3.普通高中招生成绩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学生初中毕业时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等七科成绩;二是其在八年级结束时(2016年)参加全市地理、生物统一考试的成绩;三是酒泉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三部分考试成绩总分为750分。
 
4.肃北县、阿克塞县普通高中高一新生继续到敦煌中学和酒泉中学就读。在敦煌中学就读高中的肃北县、阿克塞县学生,学籍仍然分别建在肃北县、阿克塞县有关学校,其年报、会考成绩统计、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等仍然在肃北县、阿克塞县学生学籍所在学校进行。
 
5.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要在提高办学水平、提高教育质量、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推进招生制度改革方面,切实发挥榜样、示范和引领作用,带头模范遵守招生制度和纪律,带头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6.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教育厅等四厅委《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甘教厅〔2012〕216号)关于“自2013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我省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可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之规定,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
 
7.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及其他事宜,市教育局将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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