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2017中考高中志愿填报及录取政策
仁寿县2017中考高中志愿填报及录取政策
普通高中志愿及录取
 
(一)志愿类别设置。
 
1.全市统一设置三个志愿类别
 
第一类为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含省级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
 
第二类为民办普通高中志愿。民办普通高中设两个批次志愿:第一批次为单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选择报考民办普通高中第一批次的考生不得兼报公办普通高中;第四批次为公办普通高中兼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
 
第三类为艺体特长生志愿。普通高中学校的艺体特长生招生执行《眉山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艺体特长生考试招生办法》,由县教体局负责组织专业测试。我县仁寿中学举办艺术特长班1个,面向全市招生,招生计划在50人。报考仁寿中学艺术特长班的考生不可以兼报其他普通高中的艺体特长生志愿,可以兼报县内其他普通高中志愿。报考其他高中特长生的考生志愿必须与划线录取志愿一致。
 
2. 志愿设置
 
①第一批次为民办普通高中志愿、艺体特长生志愿。
 
②第二批次为省级示范高中“定向切块”志愿、城区四所高中(仁寿一中北校区、仁寿一中南校区、铧强中学、仁寿中学)划线录取志愿和兼报志愿。仁寿一中北校区、仁寿一中南校区、铧强中学的划线志愿学校须与“定向切块”志愿学校相同,且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兼报志愿里填报仁寿一中南校区、仁寿一中北校区划线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铧强中学或仁寿中学。
 
③第三批次为其余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参照高考平行志愿设置方式设置三个平行志愿。
 
④第四批次为公办高中兼报民办高中志愿。
 
3.“定向切块”志愿
 
报考省级示范高中“定向切块”志愿的考生必须是户口在我县,初一年级在本校按政策规定正常入学有本校3年正式学籍,或属于符合政策规定正常转学且在本校连续读满2个学年以上有本校2年或以上正式学籍的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必须为A等级,考试总分必须达到报考学校录取分数线的85%以上。根据市教体局要求,我县以2017届初中毕业生为基数,将省级示范高中划线录取招生计划总数的50%作为“定向切块”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九年制学校。各初中、九年制学校严格审核并按规定公示符合“定向切块”的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后上报县教体局教育股。
 
(二)志愿填报。
 
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网上志愿填报,全市执行统一的时间和政策规定。学校具体负责志愿填报的培训、指导和管理。
 
(三)分数线及通知书。
 
市教体局将划定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各区县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各高中学校划线录取分数线,并公告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结果,统一向区县等额发放录取通知书。各民办普通高中须按要求按时上报录取报到结果。
 
(四)加分政策。
 
执行地级市(含)以上人民政府和省级(含)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明文规定的加分政策,烈士子女加20分,计入中考总分参加录取。
 
(五)新生报到及学籍注册。
 
各学校要及时将录取通知书发放给考生并告知新生报到、入学等相关规定。各高中学校要按规定组织学生报到和军训。9月10日前各学校统一导入录取学生信息,市教体局将学校上报的学生信息与市教体局录取库学生信息进行逐一对比核实,未经统一录取并通过审核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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