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泰中考普通高中招生方案
2017年新泰中考普通高中招生方案
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市直各学校: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深化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及《泰安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泰教发〔2017〕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2017年我市高中段、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民生、促进公平为原则,积极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引导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实行一考多取,促进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逐步扩大高中学校办学自主权,鼓励学校特色发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施“阳光招生”,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高中段学校、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
  (一)计划构成
  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指标生、统招生、艺体特长生(含体育自主招生)。艺体特长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计划数的5%,公办优质高中指标生计划不少于计划数(不含艺体特长生)的60%,剩余计划为统招生计划。
  指标生计划依据各初中学校毕业生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人数(不含初中择校生)分配给相关初中学校。艺体特长生各专业(专项)计划详见附件3。
  2.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分为职业中专、技工院校、普通中专、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和中职学校与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职业教育。
  (二)计划数量
  2017年泰安市高中段学校计划招生63630人,其中普通高中35970人,职业学校27660人。我市高中段学校计划招生12400人,其中普通高中8200人,泰安市理工中等专业学校(原市职业中专,以下简称泰安理工中专)2600人,泰安市工商中等专业学校(原市青云职业中专,以下简称泰安工商中专)1600人。泰安理工中专与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计划、泰安理工中专三二连读高职计划将在“泰安市初中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公布。
  三、招生范围与报考要求
  (一)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与报考要求
  1.我市6所普通高中,实行统招生按照划片范围招生(附件2)。新泰一中、新泰一中北校、新泰中学三校划片招生范围相同,学校招生计划单列,联合招生。
  按照泰教发〔2017〕12号文件精神,本年度划归泰安高新区的天宝镇初中毕业生,今年仍按照去年的模式,参加新泰市的高中招生录取。泰安高新区按照我市的工作部署,做好天宝镇初中毕业生志愿填报的组织等工作。
  2.综合素质评定C等及以上,并且各考查科目成绩均为合格的考生方能报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定为B等及以上的考生方有资格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
  3.继续将初中学业水平各考试科目原始分数及特殊考生加分总和,作为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的总分。考试分数公布后,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划定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有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4.初中学校择校生不享受普通高中指标生报名资格。各初中学校要认定并公示享受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名单,5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5.在泰安市内非户籍地就读或在泰安市外就读来我市参加高中招生的我市户籍考生,须到市教育局填报高中志愿,但不得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在泰安市内非户籍地县市区就读回户籍地县市区填报高中志愿的考生,须填写《市内考生回户籍县市区报考普通高中审批表》,于6月15日至20日经就读学校和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后,报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
  6.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可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录取,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客商子女凭“客商证”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7.报考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我市组织的特长生专业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参加体育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参加高中学校组织报名和测试。各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方案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职业学校招生范围与要求
  1.参加中职学校与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职业教育(以下简称“3+4”本科)招生录取的范围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且考试分数达到相应的要求。
  2.参加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的学生招生录取的范围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且考试分数达到相应的要求。
  四、志愿的设置与填报
  (一)志愿设置
  共设置五个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录取”志愿。
  第一志愿为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
  第二志愿为普通高中统招生志愿;
  第三志愿为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志愿;
  第四志愿为职业学校志愿;
  第五志愿为泰安理工中专“3+4”本科志愿;
  是否服从调剂录取。
  各志愿间没有从属关系,每个志愿只能选报一所学校。第四志愿职业中专志愿,考生可以选择我市两所职业学校(泰安理工中专、泰安工商中专)任意一所填报。“是否服从调剂录取志愿”为考生如未被上述三个普通高中志愿录取时,凡服从调剂录取的,按照学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录取有剩余计划的高中学校,录满计划为止;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凡服从调剂的,调剂录取到我市职业学校,录满计划为止。未填写或不服从调剂录取的考生将不被调剂录取。
  凡报考我市以外的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普通中专、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的考生,须登陆“平台”填报志愿,选择相应的学校或专业。考生要及时关注“平台”发布的告知信息,避免错过填报志愿时间。
  (二)志愿填报
  1.我市高中段学校志愿填报。应届毕业学生本人按照所在招生片区、根据设置志愿自主选报高中段学校。6月13日上午毕业年级考生考完英语后,由考生本人在考场填涂《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卡》,并在“考生签名”栏内签字。考生填卡结束后,由考点负责清点验收,交基教科集中管理和采集信息。
  2017年,新泰一中、新泰一中北校、新泰中学计划单列,继续联合招生。在填报指标生、统招生、艺体特长生志愿时,将三所学校虚拟为“一中集团”,凡报考新泰一中、新泰一中北校、新泰中学的指标生、统招生、艺体特长生(含体育自主招生)的考生,一律按照“一中集团”填报志愿,不填报具体学校志愿。录取时按照单列计划数将指标生、统招生分别调剂录取至三所学校;艺体特长生按照单列计划数、学校专业设置和特长生培养方向分配到三所学校。报考新汶中学、新泰二中和汶城中学指标生、统招生、艺体特长生(含体育自主招生)的考生要填报具体学校志愿,限报一所学校志愿。
  2.非户籍地考生志愿填报。在泰安市内其他县市区就读或在泰安市外就读来我市参加高中招生的我市户籍考生,于6月15日持2017年泰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户口簿,到市教育局基教科填报普通高中志愿。考生志愿填报后,不得更改。
  为防止考生填写错误,在考前发放与正式志愿卡一致的样卡,供学生练习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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